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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政办〔2021〕7号文件解读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02 11: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川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淅川县全面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

山长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

政策解读

 

按照县政府《关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编制规范性文件解读的通知》要求,现就《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全面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淅政办〔20217号)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33号)相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在全县全面推行自然资源“一网两长”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反应迅速、监管有力的自然资源保护新机制,坚决遏制各类违法乱占耕地及乱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全县每一寸土地、山体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护,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要求、目标、任务

1、工作要求。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宛发〔201921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以下简称“一网两长”制)管理体系。

2、目标及任务。全县以行政区为基础,以各级政府为责任主体,建立县一级网格、乡镇(街道)二级网格、行政村(社区)三级网格,每级网格建立田长、山长制,对全县自然资源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一张网。

三、文件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033号)、《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豫自然资发〔2021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推行自然资源网格化田长制山长制管理工作方案》(宛政办20214号)等文件。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全县范围内。

有关期限:国家由相关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1、一级(县级)网格田(山)长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保护“一网两长”制管理工作,承担网格内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保护的主体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下级田(山)长的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自然资源管理共同责任,联合打击和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等工作,对网格内发生的自然资源重特大案(事)件,积极进行处置整改,每年年底前组织对下级网格落实“一网两长”制情况进行考核。

2、二级(乡镇)网格田(山)长职责。具体承担网格内自然资源开发保护的直接责任,加强对三级(村级)网格田(山)长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采取措施制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对重大突发案(事)件,即时向本级总田(山)长报告,及时妥善处置整改到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分包区域内的巡查、检查工作,每年年底前向“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提交分包区域内的“一网两长”制考核情况,并提出奖惩及问责意见。

3、三级(村级)网格田(山)长职责。落实日常网格化巡查责任,第一时间发现、制止、报告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等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实际协助本行政村制定保护耕地和矿产的村规民约,教育引导村民履行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资源。每天开展一次网格内的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处置,每周定期汇总工作开展情况,经本级总田(山)长签字后,向二级(乡镇)“一网两长”制办公室报告。

4、“一网两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一网两长”制日常工作,研究相关政策,细化完善制度,定期召集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通报、考核和落实奖惩等工作。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之前没有出台相关文件。


202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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