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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政策解读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28 10:23: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县政府《关于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编制规范性文件解读的通知》要求,现就《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出台的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指导,努力实现“三个转变”,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防治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 要求、目标、任务

1、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守牢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以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的态度,强力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涉矿山违法行为及刑事犯罪活动开展“全清查、大整治、严打击”,以最坚定的决心、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举措狠抓责任落实,统筹推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努力建设生态强县

2、目标及任务。通过百日攻坚行动摸清县未进行生态修复的矿山底数、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底数,查证生态修复治理责任主体。坚持“谁破坏、谁受罚、谁修复”的原则,落实“四单一表”机制,废弃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打击矿山越界开采、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上取得点上突破、面上进展的阶段性成果,对违法责任人依法严格查处、追究到位,确保生态修复责任全面落实到位,基本建成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措施得当、管理到位的环境生态修复工作体系,形成“不再欠新账,加快还旧账”的矿山综合治理新局面。矿山民爆物品管理得到全面加强,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力打击整治,治安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文件依据

《南阳市公安局、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南阳市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公通〔2021172号)文件精神。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有关期限

文件执行范围:全县范围内。

有关期限:国家由相关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公安、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废弃矿山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强力推进,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间内,迅速摸清问题底数,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县公安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对照行动方案研究具体实施方案,一矿一策,建立责任清单、整治台账,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坚决防止集中整治走过场”“做表面文章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业务指导、积极担当作为,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新旧政策对比,或与之前有关文件的关系(如果之前出过类似文件)

之前未过此类文件。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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