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C412927-02-2022-00015 | 发布机构: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效日期: | 2022-08-09 | 废止日期: | 2023-10-16 |
文 号: | 淅政办〔2022〕26号 | 所属主题: | 2022 |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实施方案的通知
淅政办〔202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8月5日
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
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7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耕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照“科学规划、群众参与、乡镇实施、指标统筹”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进行拆旧复垦,抢抓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的政策机遇期,为推进乡村振兴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用地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2年12月底前,全县完成通过县级验收和市级复核验收的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面积2000亩(见附件)。
三、工作程序
本年度拆旧复垦项目按农民自发投资方式和验收程序进行。乡镇人民政府承担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项目所在村民委员会土地权利人意见和协议约定,由农民、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筹措资金开展复垦。复垦工程完工后,由乡镇自验、县级验收、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核验收。
四、工作步骤
(一)项目确定(8月底前)
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调查摸底、摸排挖潜,按照分配的任务,足额上报2022年计划拆旧复垦地块。各乡镇确定的拆旧复垦项目区,由乡镇政府以函的形式报县自然资源局,内容包含拆旧地块图幅号、图斑号、面积等。
(二)规划设计(9月底前)
在县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由乡镇政府委托协作单位进行前期测绘、现场踏勘,完成规划设计。
(三)立项批复(10月10日前)
由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评审论证,评审通过后由县政府立项批复。
(四)项目实施(11月底前)
各乡镇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在项目批复后,要按照规划设计确定的拆旧复垦范围和区域,组织拆迁安置、拆旧复垦等相关工作。
(五)项目验收(12月20日前)
拆旧复垦完成后,按照乡镇自验、县级验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最终复核验收的程序组织项目验收,最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复核验收意见。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淅川县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拆旧复垦工作。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专班,明确专人,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扎实组织拆旧复垦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批复及建设推进等业务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县级验收和市级复核验收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奖补资金兑付。各乡镇要充分发挥资源挖潜、政策处理等方面的优势,结合空心村改造等工作,充分利用好废弃工矿、厂矿企业腾退地块,采取不同形式增加拆旧面积。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奖励。县效能服务中心要把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列入各乡镇目标考核体系。县政府将每月组织一次督查,每季度组织一次观摩评比,对实施规模大、进度快、质量好的乡镇,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后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对实施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并通过验收完成增减挂钩指标备案的,按照6万元/亩标准给予奖励。
(三)严格质量标准,确保通过核查。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项目规划选址、验收标准有关要求,做到“拟选地块精准、规划设计精细、实施标准严格”,确保验收一次性通过,保证实施拆旧复垦地块能够全部使用和交易。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把有关政策宣传好、解释好。要注重挖掘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民意,贴近群众,做实做细思想工作,提高群众参与拆旧复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2022年全县拆旧复垦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各乡镇增减挂钩拆旧复垦任务分配表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
附件
各乡镇增减挂钩拆旧复垦任务分配表
序号 | 乡镇 | 任务数(亩) |
1 | 九重镇 | 300 |
2 | 厚坡镇 | 400 |
3 | 香花镇 | 150 |
4 | 金河镇 | 200 |
5 | 上集镇 | 150 |
6 | 马蹬镇 | 100 |
7 | 仓房镇 | 50 |
8 | 老城镇 | 50 |
9 | 盛湾镇 | 100 |
10 | 滔河乡 | 100 |
11 | 大石桥乡 | 100 |
12 | 荆紫关镇 | 100 |
13 | 寺湾镇 | 100 |
14 | 西簧乡 | 40 |
15 | 毛堂乡 | 60 |
合计 |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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