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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2015-00068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效日期: 2015-09-07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所属主题: 已归档

淅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淅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07 浏览次数: 【字体:

 

 

淅政办〔2015〕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淅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在原划分方案的基础上经认真论证、修改,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9月6日
  
淅川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方案
 
  
  随着畜禽养殖业的发展,畜禽养殖产生的污染已成为淅川县农村面源污染的主要来源。为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合理布局场点,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尽可能减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令第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淅川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1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淅川县生态建设要求,调整优化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1.2任务
  
  畜禽禁养区的划分是在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和分析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划分方案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依据污染防治和发展生态农业并重、重点地区优先保护的原则,同时结合淅川县生态功能区划,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畜禽粪便污染整治为重点,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发展畜禽规模效益,促使散养向养殖小区集中。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在规模化养殖场推广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展沼气、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加快实现养殖粪便污水无害化和资源化。禁养区、限养区的划分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实用性和操作性的有机统一。
  
  二、划分原则
  
  (一)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五)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三、划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9号);
  
  (八)《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九)《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十)《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
  
  (十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令第2号);
  
  (十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十三)《河南省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管理规范(试行)》;
  
  (十四)《南阳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十五)《淅川县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十六)《南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七)《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阳市环保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宛政办〔2004〕103号);
  
  (十八)《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
  
  四、区域基本概况
  
  4.1自然环境概况
  
  4.1.1地理位置
  
  淅川县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南阳市西部。西接陕西省商南县和湖北省郧县;南临丹江口市;北连西峡县;东依内乡县;东南邻邓州市。面积2820km2,水域面积400km2,蓄水量200亿m3。
  
  4.1.2地形、地貌、地质
  
  淅川县县境北部元古界陡岭群、毛堂群分布地区为复式单斜构造,由于被大量岩体侵入而显得支离破碎。在毛堂群中有规模不大形态复杂的紧密褶皱;中部为荆紫关至师岗复向斜构造,南部大龙山至四峰山一带为复背斜构造,以褶皱为主;丹江河谷地及两岸为坳陷盆地构造。
  
  淅川县处于秦岭山系东南余脉的延伸地段,地形以山地为主。境内北、西、南三面环山,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南部丹江水库区为构造盆地地貌。盛湾乡西部与湖北省交界的秦山主峰跑马岭,海拔1086米,为境内最高点,九重唐王桥下的刁河滩,海拔120m,为境内最低点。县境地貌类型,可分为山地(大部分属于侵蚀剥蚀低山、残丘)、丘陵(主要为洪积垄岗)和河川平地(包括河谷阶地、河漫滩地和开阔盆地型的冲积平原)。
  
  地震烈度为Ⅵ度。
  
  4.1.3气候气象
  
  淅川县地处暖温带和亚热带过渡区,具有过渡型气候特征。其气候特点为:春季回暖快,气温升降剧烈;夏季降雨集中、旱涝不均;秋季凉爽、多连阴雨;晚秋降温迅速;冬季多风少雨雪,干冷且严寒期短。由于西北方向有秦岭、伏牛山的天然屏障和境内西北部诸山峰形成两道防线,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冷空气的侵入,因此全县最冷月平均气温较高。淅川县年平均气温15.8℃,极端最高气温42.6℃,极端最低气温-13.2℃;年平均降水805.3mm,最大降雨量1162.8mm,最低降雨量391.3mm;年平均蒸发量1711.2mm;年平均日照时数1994.4h;年平均风速1.84m/s,年主导风不明显,静风频率为22%。风向频率玫瑰图见图1。
  
  图1   风向频率玫瑰图
  
  4.1.4水资源
  
  ①地表水
  
  淅川县河流均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境内主要地表水体有丹江、鹳河、淇河、刁河、滔河以及丹江口水库等。流经淅川县城附近的河流有鹳河、水田河。
  
  老鹳河:发源于洛阳市栾川县伏牛山水庙岭,在淅川县上集镇槐树凹入淅川县境,流经上集镇、金河镇后在淅川县金河镇杜湾村东南汇入丹江口水库。全长255km,在淅川县境内流长16km。
  
  丹江:发源于位于陕西省商洛地区秦岭南麓的二龙山, 在淅川县荆紫关镇李营入淅川县境,流经荆紫关镇、寺湾镇、大石桥乡、滔河乡后在滔河乡喻家沟汇入丹江口水库。
  
  淇河:发源于卢氏县狮子坪,在淅川县荆紫关镇上庄入淅川县境,流经荆紫关镇、西簧乡、寺湾镇后在寺湾镇火星庙与丹江交汇。其主要支流有杨桃河等。
  
  刁河:发源于内乡县庙岗乡滚子岭,在淅川县厚坡镇王岗入淅川县境,流经厚坡镇、九重镇后在九重镇李沟出淅川县境。
  
  丹江口水库为南水北调中线源头,现水域面积126万亩,蓄水总量达81亿m3。淅川县93.5%区域为丹江口水库汇水区。
  
  ②地下水
  
  淅川县浅层地下水主要为大气降水补给。由于大部分地区为山地,河床切割较深,地下径流一般由河川排泻转化为地表径流,因此,浅层地下水主要分布在丹鹳两河沿岸平面地带和东南部垄岗丘陵区,丹鹳平原浅层地下水平均每平方公里含水量为18.4万m3,储量占全县浅层地下水总量的26%;东南部垄岗丘陵地带浅层地下水每平方公里含水量12万m3,储量占全县地下水总量的74%。
  
  4.1.5土壤植被
  
  淅川县辖区土地面积39万亩,境内土壤类型主要有潮土、砂姜黑土、黄棕壤和紫色土4个土类,下分为9个亚类,30个土属、71个土种。
  
  4.2社会环境概况行政区划及人口
  
  淅川县下辖15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520个行政村,总人口67万人。
  
  4.3社会经济概况
  
  淅川县工业体系主要为化工、机械、建材等为主,涉及产品千余种,从业职工2.3万人,总产值11184万元,工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0.4%,实现利润1054.5万元,税利595万元,占全县财政收入35%。淅川县全县耕地面积69.9万亩,其农业生产向来以种植业为主,全县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等,兼种芝麻、棉花、蔬菜、花生、红薯等农作物。
  
  4.4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
  
  根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国函〔2006〕10号通过),规划范围确定为陕西、湖北、河南3省7地(市)的40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8.81万km2。其中河南省有4县在本次规划范围内,分别为栾川、卢氏、西峡、淅川。
  
  根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国函〔2006〕10号通过),丹江口水库水源地安全保障区包括河南省的丹江口水库北支控制单元、丹江南阳控制单元以及湖北省的库区十堰控制单元。该区围绕库区,包括库区以及库区周围5km的范围在内。
  
  河南省丹江口北支控制单元包括丹江口库区北支、周边各镇以及淅川、西峡两县的县城。
  
  河南省的丹江南阳控制单元,控制丹江来水汇入丹江口水库。
  
  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区域划分见图2。
  
  4.5丹江口水库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河南省淅川县丹江口水库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鄂、豫、陕三省七县结合部,北邻西峡县,东接内乡县和邓州市,南靠湖北省丹江口市和老河口市,西与陕西省商南县和湖北省郧县毗邻。处于东经110°58’-110°53’,北纬32°35’-33°23’之间。
  
  丹江口水库自然保护区包括淅川县境内水库库区及其支流丹、鹳、淇、滔四条河流流域以及两侧1km以内的林地(面积4.9万ha),以及南部上寺省级森林公园和仓房、盛湾部分森林面积(0.9万ha),与北部山区荆关林场、荆紫关、西簧两乡镇部分森林面积(0.6万ha),面积总计6.4万ha。其中:核心区4万ha,包括仓房乡、盛湾镇0.9万ha,荆关林场及荆紫关镇、西簧乡森林面积0.6万ha,以及丹江水库与各大河流交汇地带及南水北调渠首工程处2.5万ha水域面积;缓冲区1.7万ha,包括各大河流及其河流两岸1km以内的瘠线为主的林地;实验区0.5万ha,包括上寺森林公园及马蹬和宋岗码头附近水域。
  
  4.6畜禽养殖业现状及存在问题
  
  4.6.1畜禽养殖业现状
  
  近年来,淅川县畜牧业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依托,不断优化畜禽结构,稳定猪禽生产,大力发展牛、羊为主的草食牲畜;以“三专”为突破口,强力推进规模饲养,强化疫病防控,努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使畜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14年底,大牲畜、生猪、山绵羊、家禽饲养量分别达36.93 万头、88.41万头、108.42万只、820.66 万只;大牲畜、生猪、山绵羊、家禽出栏分别达11.94万头、49.81万头、59.72万只、349.41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59830吨、28305吨、1110吨,牧业产值实现12.6亿。
  
  4.6.2存在问题
  
  (1)畜牧业畜种结构不合理。受农民传统饲养习惯的影响,目前淅川县畜禽养殖以猪、鸡为主,牛、羊为辅,与生态畜牧养殖要求不相适应,需要调整畜种,优化结构。
  
  (2)畜禽粪便污染急需解决。淅川县畜牧业以散养为主,畜禽粪便基本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染问题依然严峻,对水质构成很大的威胁。
  
  (3)畜产品监测体系脆弱。受财力限制,淅川县畜产品监测手段原始,缺乏必要的实验室诊断,存在着抗生素和重金属及病原微生物污染。
  
  (4)草原建设亟待加强。因中线工程的实现,淹没了大量人工草地,加之近年来草原出现不同程度退化,草食动物发展缺乏后劲。
  
  4.7畜禽养殖与环境承栽平衡分析
  
  淅川县全县土地资源总面积为419.7万亩,其中:耕地69.15万亩,占总面积的16.5%,水面积59.2万亩,占14.1%;山区面积291.35万亩,占69.4%。在山区面积中果园,茶,桑面积7万亩,林地面积81.7万亩,牧坡面积5万亩,荒山荒坡面积141.1万亩。结构为“七山一水二分田”。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淅川县耕地面积总数较少,同时化肥、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导致部分土地污染,加之农业重用轻养,缺乏必要的涵养和保护,造成土地尤其是农用地质量下降。同时,由于人口的不断增加,非农业用地急剧增长,耕地仍在不断减少,致使人地矛盾日益尖锐。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
  
  稳定控制猪鸡生产,突出发展牛羊和水禽,强化品种改良和遗传资源保护;积极搞好草地、牧坡改良,推广种草养畜、舍饲。圈养和标准化生产技术,提升畜产品质量;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设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小区;培育龙头加工企业,提高畜产品附加值,加快畜牧产业化步伐。
  
  以2014年畜禽饲养量为基础,全县大牲畜、生猪、山绵羊、家禽年增长率分别达到4%、2%、4%、1.5%;到2020年大家畜、生猪、山绵羊、家禽年饲养量分别达到60万头、120万头、150万只、1350万只(其中水禽600万只);肉类产量、禽蛋产量、奶类产量分别达到9000万公斤、4000万公斤、1800万公斤;畜产品附加值提升30%以上,畜牧业产值实现30亿元,占农业总产值50%以上。
  
  六、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及非禁养区区域划分
  
  6.1禁养区范围
  
  (1)淅川县城市规划区及周围500m范围以内的区域;
  
  (2)老鹳河及丹江口水库沿岸2km范围内的区域;大石桥乡、滔河乡、盛湾镇、老城镇、仓房镇、马蹬镇丹江口库区最高水位线以上2km范围内的区域;香花镇丹江口库区汇水区域范围内;寺湾镇丹江与淇河交汇后下游丹江沿岸两侧2km范围内的区域;
  
  (3)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二级保护区;
  
  (4)丹江口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5)丹江河、滔河沿岸两侧500m范围以内,淇河、刁河河道两岸范围内;
  
  (6)丹江口水库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7)除县城城市规划区外的15个乡镇镇区规划区,行政村、自然村人口聚集区;
  
  (8)规划的各类工业区;
  
  (9)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禁养区具体划分结果见表1。
  
  表1 淅川县禁养区划分结果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范围 备注
  
  1 商圣街道办事处 全境 城市规划区
  
  2 龙城街道办事处 全境 城市规划区
  
  3 仓房镇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丹江口水库沿岸、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
  
  4 厚坡镇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主要河流
  
  5 金河镇 部分 城市规划区、镇区规划区、主要河流
  
  6 荆紫关镇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主要河流、沿交通干线两侧
  
  7 九重镇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主要河流两侧、南水北调干渠保护区
  
  8 老城镇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丹江口水库沿岸、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
  
  9 上集镇 部分 城市规划区、镇区规划区、主要河流
  
  10 盛湾镇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丹江口水库沿岸、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
  
  11 香花镇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丹江口水库沿岸、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主要河流
  
  12 寺湾镇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丹江口水库沿岸、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沿交通干线两侧
  
  13 马蹬镇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丹江口水库沿岸、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
  
  14 大石桥乡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丹江口水库沿岸、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
  
  15 毛堂乡 部分 城市规划区、镇区规划区、主要河流
  
  16 滔河乡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丹江口水库沿岸、丹江口水库湿地自然保护区
  
  17 西簧乡 部分 镇区规划区、主要河流、沿交通干线两侧
  
  6.2 限养区范围
  
  (1)淅川县城规划区及各乡镇镇区规划区上风向2km范围内的区域(除划定的禁养区外);
  
  (2)大石桥乡、滔河乡、盛湾镇、老城镇、仓房镇、马蹬镇、寺湾镇除禁养区以外的区域;
  
  (3)丹江口水库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4)209国道、高速公路、省道等交通主干道以及3A以上景区旅游公路沿线两侧300m范围内的区域;
  
  (5)根据城镇发展规划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应当限制养殖的区域。
  
  6.3非禁养区范围
  
  本行政区内划定的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它区域为非禁养区。
  
  七、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环境管理要求
  
  7.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按照河南省环保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然〔2003〕17号)规定指标:牛常年存栏50头以上、猪200头以上、鸡5000只以上的养殖场,以及按《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 -2001)折算后达到规定规模标准的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7.2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禁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限期实现搬迁或关闭。
  
  7.3限养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要通过治理污染,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根据城镇发展实际,逐步实施关停。
  
  7.4非禁养区环境管理要求
  
  7.4.1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镇环保规划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 J/T8 1-2001)的要求,布局合理,选址适当。
  
  7.4.2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项目建成后,报经有审批权限的环保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三个月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7.4.3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规定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经审核批准,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其核定的排放总量排放污染物。
  
  7.4.4现有各类畜禽养殖场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必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对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
  
  7.4.5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
  
  7.4.6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应遵循“综合利用优先化、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落实畜禽养殖场固体废弃物、恶臭、废水、畜禽尸体安全处置措施,工艺措施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加强畜禽养殖场环境绿化,保持畜禽养殖场所环境整洁,实现清洁养殖。
  
  7.4.7积极鼓励资源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畜牧部门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指导和管理,加快干湿分离、沼气化处理、有机无机复合肥加工、蚯蚓养殖、养殖一沼气一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八、实施意见
  
  8.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实行目标责任制。为更好的保护禁养区生态环境,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环保、农业、畜牧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全县禁养区实行统一规划,监督实施。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机构,形成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目标的工作局面,切实抓好禁养限养工作。
  
  8.2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宣教力度。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的生态环保意识,利用电视、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对《环保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营造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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