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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C412927-0202-2013-00014 发布机构: 淅川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13-12-05 废止日期: 2023-10-16
文 号: null 所属主题: 已归档

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淅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淅川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2-05 浏览次数: 【字体:

淅发〔2010〕9 号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淅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已经县委、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淅川县委
          淅川县人民政府
           2010年3月30日
   

淅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我县要在2012年以前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目标任务。为了进一步提高县城品位,提升县城形象,完善城市功能,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结合我县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开展"六创一迎"活动为契机,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按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服务功能,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为建设生态淅川、富强淅川、和谐淅川提供重要支撑,以干净整洁的县城面貌和良好的县城形象,迎接第七届全国农运会在我市成功举办。
  二、总体目标
  我县在2012年之前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目标任务是:在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确保2010年省级卫生县城届满复核的基础上,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面开展中心城区综合整治活动,集中力量解决在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坚持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体制,整合社会资源,全面提升县城建设和管理水平。力争一年变面貌,2010年通过省爱卫办专家对淅川县省级卫生县城的三年届满复核;二年上水平,2011年前半年通过省爱卫办专家调研、考核,向国家爱卫办申报淅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事宜,后半年通过国家爱卫办专家暗访;三年创建成功,在整改的基础上,2012年通过省爱卫办调研,国家爱卫办验收并授牌。
  三、应该做的几项工作
  1、道路改造:按照高标准"绿、洁、畅、亮、美"的总体要求,对城区人民路、丹阳路、丹江大道、解放路、灌河路、新建路、红旗路、范蠡大道、渠首大道九条主要街道的道路进行彻底改造和绿化,其沿街门店墙壁进行全面清洗或粉刷。
  2、规范场所建设:在体育场、中心文化广场、范蠡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品位,使绿化、亮化、美化整体到位。
  3、垃圾中转站:县城区每1.5平方公里建设一座垃圾中转站,杜绝地面上有垃圾箱。
  4、公厕:按照城区每3000人左右或主要街道每500米左右一座公厕,杜绝旱厕。
  5、公益广告:省道进入淅川和城区显要位置要建有3-5座大型创建卫生县城的公益广告;公共场所、街道办事处、局委要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6、"三线"入地工程:城区主要街道所有高低压线、电话线、电视传输线等明线要全部入地。
  四、职责分工
  1、文明办:牵头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检查、督查和阶段工作情况通报。每月对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组织1-2次卫生检查评比;每季度对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一次文字通报和电视曝光,年底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验收;组织开展万人签名和有关创建宣传活动。
  2、建设局:负责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管理;在县城区修建垃圾中转站和公厕,使其达到布局合理,数量达标;在各主要街道和公园、游乐园等公共活动场所配备足够数量的果皮箱;做好城区绿化工作,使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加强自来水厂出水水质和末梢水水质监测和管理,水

质合格率达90%以上;水厂厂容整洁卫生,有消毒制度和操作流程;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并进行绿化、美化。
  3、城管局: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彻底取缔占道经营;拆除主要街道的违章搭建和有碍观瞻的沿街破旧房屋,使县容美观有序;杜绝乱贴乱画,取缔、清理各类小广告和牛皮癣;加强主要街道夜市、早餐的规范管理;确定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大型广告位置,规范门店标牌设置,规范人行道上车辆、物品摆放秩序。
  4、卫生局(爱卫办):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参谋工作;推行城区单位和社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居民健康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春秋季节除四害达标活动,使鼠密度达标,蚊、蝇、蟑螂密度中的1项必须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内,另两项密度不超过标准规定的三倍;积极开展省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积极开展病媒生物检测,计划免疫疫苗接种达标。做好城区饮食、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保证饮食、食品卫生质量,规范饮食门店,食品和餐饮业实行卫生许可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城区主要街道小饭馆彻底实行前堂后灶改造;抓好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馆、小网吧等"五小"行业的卫生整治,"五病"调离率达100%;配合工商部门取缔、关闭不符合卫生经营条件的饮食门店,取缔无证经营;公共浴池和游泳池有禁止性病、皮肤病进入标志;加强自来水厂的水质监测;加强全县医疗市场监督;医院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使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在80%以上。
  5、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和社会治安秩序管理,完善县城区道路标志标线,规范人车通行秩序,实施"畅通工程";控制县城区内高音喇叭、公共场所娱乐、集会及生活等噪音污染。
  6、财政局:负责筹集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基础设施资金和健康教育、除"四害"、改水改厕专项活动经费,保证创建工作正常进行。
  7、广播电视局: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电台、电视台开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题栏目,围绕创建活动搞好宣传报道,及时表扬先进典型,曝光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卫生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城区主要街道的电视网线全部入地传送;负责制作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专题片。
  8、教体局:注重学校卫生,加强中小学校的健康教育,真正把健康教育纳入课程规划,做到有教案、有课时、有评价,使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在85%以上;禁止中小学生吸烟;搞好中小学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搞好学校周边饮食、副食卫生的管理。负责县城区体育场体育设施的维修和管理,完善县体育场及配套设施建设。
  9、工商局:负责县城区沿街门店经营管理,取缔、关闭不符合经营条件和无证经营饮食门店;加强对夜市和集贸市场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好扬帆菜市场、南菜市市场的环境卫生。
  10、电业局:负责城区"亮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城区主要街道的路灯管理,确保路灯、公共场所各种灯具的亮灯率达100%;城区主要街道的高低压线全部入地传输;负责鹳河景区、体育场的卫生设施及管理工作。
  11、交通局:负责县城区运输市场秩序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汽车站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汽车站内的副食餐饮店有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五病调离率"达到100%;依法取缔出租车无证营运,规范车辆停放。
  12、环保局:负责县城区环境保护工作。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不超过0.20毫克/标准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年平均值不超过0.06毫克/标准立方米;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不低于50%;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

标率不低于9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地面水水质达标率100%;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排放率达到国家标准,医源性废弃物焚烧率达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
  13、公路局:负责在淅川境内的国道、省道的修建、维护和绿化工作,保证良好的路容路貌。
  14、文化局:负责县城区文化设施、文化市场、娱乐场所和网吧的管理;加快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步伐。
  15、民政局:负责县城区的社区规划和建设;规范、管理好城区街道路名标示设置;在公安局配合下,做好县城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16、林业局:配合搞好城区绿化工作,确保县城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
  17、规划局:负责制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场地、县城出入口等规划管理;拆除违章、违法建筑。
  18、旅游局:负责制定、完善景区和旅游业各项标准和制度。加强旅游业规范管理,组织旅游经营相关单位开展卫生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和健康教育的宣传。
  19、房管局:负责房管部门开发的房屋或物业公司介入的小区、楼、院卫生的管理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20、水利局:搞好全县改良农村饮用水水质工作;负责城区河道管理,确保河道卫生、整洁、顺畅。
  21、农业局:切实抓好全县农村改厕工作,加强对乡镇除"四害"工作的领导和乡镇除四害药物、器械的管理,严厉查处销售和使用毒鼠强、氟乙酰胺等国家禁止药械的非法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2、供销社: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做好下属二级单位的商铺门前三包工作;管理好、规范好供销商贸城市场和农贸市场。
  23、烟草局:负责县城区公共场所的禁烟标志设置;查处和清理城区烟草广告。
  24、外贸公司:管理和规范外贸公司院内水果市场的经营秩序,搞好环境卫生管理。
  25、联通公司、移动公司:县城区主要街道裸露网线全部入地。
  26、楚都饭店、丹阳迎宾馆:饭店和宾馆内绿化、亮化、洁净、整齐;房间用品按程序进行消毒,服务人员持证上岗;院内有固定的健康教育版面和灭鼠设施。
  27、乡镇:要建立爱卫办组织机构,使爱卫会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有创建方案,积极开展省、市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省级卫生乡镇要有30%的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市级卫生乡镇要有20%的村达到市级卫生村标准;荆紫关镇、九重镇、仓房镇要率先创建国家级卫生镇;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镇区、公共场所、单位、学校、卫生院要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使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搞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80%以上;有条件的乡镇要建有污水处理场,暂时没有条件的要有规划目标和相应措施;在冬春季节积极开展除四害达标活动。金河、上集两镇的社区要积极配合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搞好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整治和除四害工作。
  28、龙城、商圣街道: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街道和社区要建立爱卫办机构,爱卫办有编制、有经费;居委会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积极开展创建健康教育示范小区活动,使居民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随机访问居民,满意率达到80%以上;搞好辖区公厕卫生及设施管理,杜绝使用旱厕;配合城区开展除四害达标活动;搞好社区、背街小巷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监督和管理,大街小巷全天保洁;搞好垃圾清扫和收集,清运率达100%,逐步实现垃圾袋装化;辖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猪、牛、羊等家禽家畜;规范宠物饲养;社区卫生服务达到"六位一体"要求。
  29、县直其他单位:各单位要成立创建省市级卫生先

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使机关单位达到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标准要求;成立"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搞好机关院内及家属院内环境卫生,修建固定的灭鼠设施;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健康教育版面,并及时更新内容;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服从辖区卫生管理;绿化美化亮化庭院,搞好拆墙透绿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12月):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制订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规划和年度计划,层层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全面启动创卫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2011年4月):各局、委、办和有关乡镇按照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创卫工作台帐,抓好各项落实。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1年4月-6月);在创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向省市爱卫会提出申请报告;邀请省爱卫会专家调研指导创卫工作,及时整改薄弱环节,争取顺利通过省级考核,向全国爱卫会推荐申报。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7月-12月):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针对省爱卫会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创卫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专家组的暗访。
  (五)迎接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月-12月):根据全国爱卫会专家组暗访提出的意见,认真组织整改,所提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后,邀请省爱卫会办公室进行复检,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全国爱卫会,提交对我县进行技术评估报告,迎接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对我县进行技术评估、专家审定和社会公示。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六创一迎"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指挥长的淅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组织机构;县直各单位和有关乡镇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实行创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各项创卫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行创卫目标责任制。把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县委、政府对各单位、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将县创建目标任务逐年逐级逐项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和责任人,每月进行若干次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考评,年终进行总评。
  (三)加大创卫资金投入。为保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顺利实施,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县城硬件建设资金投入;将健康教育、除"四害"、改水改厕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各项创卫目标如期完成。
  (四)强化检查监督,严格实施奖惩。县"六创一迎"指挥部对各单位和有关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县委政府督查室、文明办、卫生局(爱卫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有关部门创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创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以通报表扬,对创卫工作中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工作被动的单位通报批评,对连续三次在媒体曝光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进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使机关单位达到省、市级卫生先进单位标准要求;成立"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搞好机关院内及家属院内环境卫生,修建固定的灭鼠设施;成立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健康教育版面,并及时更新内容;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服从辖区卫生管理;绿化美化亮化庭院,搞好拆墙透绿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3月-12月):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制订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规划和年度计划,层层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全面启动创卫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2011年4月):各局、委、办和有关乡镇按照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创卫工作台帐,抓好各项落实。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1年4月-6月);在创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向省市爱卫会提出申请报告;邀请省爱卫会专家调研指导创卫工作,及时整改薄弱环节,争取顺利通过省级考核,向全国爱卫会推荐申报。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1年7月-12月):对照国家卫生县城标准,针对省爱卫会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创卫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爱卫会专家组的暗访。
  (五)迎接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月-12月):根据全国爱卫会专家组暗访提出的意见,认真组织整改,所提问题全部得到解决后,邀请省爱卫会办公室进行复检,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全国爱卫会,提交对我县进行技术评估报告,迎接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对我县进行技术评估、专家审定和社会公示。
  六、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六创一迎"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指挥长的淅川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组织机构;县直各单位和有关乡镇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实行创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各项创卫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行创卫目标责任制。把爱国卫生创建工作纳入县委、政府对各单位、乡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将县创建目标任务逐年逐级逐项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和责任人,每月进行若干次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考评,年终进行总评。
  (三)加大创卫资金投入。为保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顺利实施,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保证县城硬件建设资金投入;将健康教育、除"四害"、改水改厕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证各项创卫目标如期完成。
  (四)强化检查监督,严格实施奖惩。县"六创一迎"指挥部对各单位和有关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县委政府督查室、文明办、卫生局(爱卫办)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有关部门创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创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给以通报表扬,对创卫工作中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工作被动的单位通报批评,对连续三次在媒体曝光的单位,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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